叉車超速行駛 將正在清理衛生的員工撞傷
企業名稱 |
撫順鋁業公司 |
發生事故時間 |
?? 2007年10月5日 |
傷亡人數 |
重傷1人 |
生產過程 |
電解鋁生產 |
直接經濟損失 |
0.07萬元 |
間接經濟損失 |
0.3 萬元 |
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5日6點40分左右,公路運輸處叉車司機宋某在第一電解鋁廠場房內違章駕駛,造成第一電解鋁廠一名員工受傷。 事故發生前,第一電解鋁廠一工段電解工張某正在做交班前的衛生清理工作,公路運輸處叉車司機宋某在一工段區域做運送陽極工作。由于宋某超速行駛,且沒有注意了望,當叉車行至1041#槽附近時,將正在清理衛生的張某腿部撞傷。經市中醫院檢查診斷,張某右小腿骨折。 |
|||
事故原因: 宋某當時的駕駛時速是25-30Km/h,嚴重超過場房內行車的規定速度(5Km/h)。電解場房內作業空間狹窄、設備多、人員集中,危險因素較多,安全管理存在諸多不利因素。宋某置安全管理制度于不顧,超速駕駛叉車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
|||
事故責任及處理情況: 1.取消肇事司機宋某在鋁業公司作業資格。 2.對公路運輸處罰款5000元。 3.由公路運輸處承擔受傷人員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及其它與事故相關的費用。 4.對公路運輸處通報批評,并責成公路運輸處立即對駕駛員隊伍進行整頓,完善考核制度,杜絕違章駕駛。 |
|||
防范措施: 1.責成公路運輸處召開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對事故予以通報,對駕駛員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2.規定在撫順鋁業從事各種作業的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撫順鋁業各項管理制度,出現一次違章,取消在鋁業作業資格。 3.關聯交易相關方必須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的安全管理,累計出現三次違章者,取消單位在鋁業作業資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