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玩忽職守 釀成森林大火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7年5月6日,大興安嶺發生特大森林火災。這場大火僅西部火區的過火面積就達68.8萬公頃,其中70%為有林面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億多元,受災群眾1.04萬余戶,4.32萬余人無家可歸,火災中死亡190人,重傷226人。吉林林業局右蓮林場臨時工汪某某,漢灣林場參加承包清林人員王某某,阿木爾林業局依西林場合同工郭某某,自流人員李某某的行為觸犯《刑法》第106條之規定,構成失火罪,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汪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判處玉某某有期徒刑7年;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圖強林業局長莊某某,育英林場副場長曾某某,漠漢縣委副書記李某某,縣公安局防火科副科長秦某某、阿木爾林業局依西林場黨支部書記兼行政負責人包某某,依西林場營林隊隊長張某某,西林吉林業局右蓮林場營林大隊隊長李某某的行為觸犯《刑法》187條之規定,構成玩忽職守罪,人民法院依法判莊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曾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判處秦某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包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2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
????汪某某不注意安全生產,給割灌機加油,汽油外溢,流淌在機體和草地上,未擦試機體上的汽油就在原地起動,導致割灌機的高壓線和火花塞連接處產生火花,釀成特大森林火災。?
????王某某在清林作業中,違反森林防火禁令,還在木堆邊吸煙,將剩的煙頭往身邊的木頭上一扔,去繼續清林。由于煙頭未滅引起林火,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損失。?
????郭某某使用沒有火花塞帽,高壓線不符合規格的割灌機,給割灌機加油,汽油外溢,沒有擦試就在原地起動。由于割灌機無火花塞帽,與高壓線產生電火花引燃機體和草地上的汽油,導致失火,造成特大森林火災。?
????李某某無視護林防火禁令,清林時吸煙,將未熄滅的煙頭扔在草地上,導致引燃雜草林地起火,釀成特大森林火災。?
????曾某某在發生森林火災期間,違背黑龍江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脫離值班崗位,不部署撲火,搶險的準備工作,當大火燒到本場時,不組織指揮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在大火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關健時刻,卻逃離現場,對育英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直接責任。?
????李某某,身為營林大隊隊長,忽視安全生產,對上級作業的使用動力割灌木機加油必須擦拭干凈,不允許打吊火,必須由熟練人員操作、注意安全、防止跑火的規定不傳達貫徹執行;無視漠河縣政府關于禁止私自招用和清理自流人員的規定,私自招用自流人員汪某某,對汪使用割灌機失火,引起特大森林火災,負有直接責任。?
????包某某在防火值班期間,違背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擅離職守,與其妻等人打麻將;接到火情報警后,不顧群眾安全,乘車逃走;返回林場后,又不組織群眾撲火搶救,對依林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秦某某在森林火災嚴重危及漠河縣油庫、糧庫、物資庫、商品庫的國家財產和職工安全時,不履行其經濟防火副總指揮的職責,對“四庫”的撲火,防火工作沒有采取應有的措施和部署,卻用一臺消防車,保護自己的家院,致使國家財產遭受巨大損失。?
????李某某在指揮古蓮火場路北火區撲火過程中,不盡職盡責,在火邊明火被撲滅,火勢基本被控制住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執行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組織人力清理火場的命令,耽誤了撲火時機,以致其所負責的火區跑火,對古蓮大火蔓延成災所造成的重大損失負有部分責任。?
????莊某某在森林大火燒進育英林場,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時刻,違背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脫離現場,未就地指揮、部署、檢查、落實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的工作,并對曾某某逃離現場指揮的行為未加制止。他對于育英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嚴重違反森林防火禁令。汪某某、郭某某給割灌機加油,不擦試外溢在機體上的污油,又原地起動;王某某、李某某在清林作業中吸煙,亂扔煙頭,又不捺滅,是造成森林特大火災的主要原因。?
????2.責任心不強,疏予職守。莊某某、包某某等7名案犯,缺乏起碼的社會責任心和職業責任感,不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防火命令,特別是在大火面前,不指揮、部署、檢查、落實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工作,而是貪生怕死,脫離崗位,保護自己家院,玩忽職守,使本來應當避免的損失未能避免。?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盡職盡責,忠于職守。保護國家的森林資源和人民的利益是國家工作人員擔負的一項重要使命,任何時候都要樹立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職責。對于那些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不認真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其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依法制裁。?
????2.認真執行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做到有部置、有檢查、真正落到實處。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排除。對那些不執行防火禁令,無視防火安全者,必須堅決嚴肅處理。??
????1987年5月6日,大興安嶺發生特大森林火災。這場大火僅西部火區的過火面積就達68.8萬公頃,其中70%為有林面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億多元,受災群眾1.04萬余戶,4.32萬余人無家可歸,火災中死亡190人,重傷226人。吉林林業局右蓮林場臨時工汪某某,漢灣林場參加承包清林人員王某某,阿木爾林業局依西林場合同工郭某某,自流人員李某某的行為觸犯《刑法》第106條之規定,構成失火罪,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汪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判處玉某某有期徒刑7年;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圖強林業局長莊某某,育英林場副場長曾某某,漠漢縣委副書記李某某,縣公安局防火科副科長秦某某、阿木爾林業局依西林場黨支部書記兼行政負責人包某某,依西林場營林隊隊長張某某,西林吉林業局右蓮林場營林大隊隊長李某某的行為觸犯《刑法》187條之規定,構成玩忽職守罪,人民法院依法判莊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曾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判處秦某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包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2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
????汪某某不注意安全生產,給割灌機加油,汽油外溢,流淌在機體和草地上,未擦試機體上的汽油就在原地起動,導致割灌機的高壓線和火花塞連接處產生火花,釀成特大森林火災。?
????王某某在清林作業中,違反森林防火禁令,還在木堆邊吸煙,將剩的煙頭往身邊的木頭上一扔,去繼續清林。由于煙頭未滅引起林火,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損失。?
????郭某某使用沒有火花塞帽,高壓線不符合規格的割灌機,給割灌機加油,汽油外溢,沒有擦試就在原地起動。由于割灌機無火花塞帽,與高壓線產生電火花引燃機體和草地上的汽油,導致失火,造成特大森林火災。?
????李某某無視護林防火禁令,清林時吸煙,將未熄滅的煙頭扔在草地上,導致引燃雜草林地起火,釀成特大森林火災。?
????曾某某在發生森林火災期間,違背黑龍江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脫離值班崗位,不部署撲火,搶險的準備工作,當大火燒到本場時,不組織指揮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在大火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關健時刻,卻逃離現場,對育英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直接責任。?
????李某某,身為營林大隊隊長,忽視安全生產,對上級作業的使用動力割灌木機加油必須擦拭干凈,不允許打吊火,必須由熟練人員操作、注意安全、防止跑火的規定不傳達貫徹執行;無視漠河縣政府關于禁止私自招用和清理自流人員的規定,私自招用自流人員汪某某,對汪使用割灌機失火,引起特大森林火災,負有直接責任。?
????包某某在防火值班期間,違背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擅離職守,與其妻等人打麻將;接到火情報警后,不顧群眾安全,乘車逃走;返回林場后,又不組織群眾撲火搶救,對依林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秦某某在森林火災嚴重危及漠河縣油庫、糧庫、物資庫、商品庫的國家財產和職工安全時,不履行其經濟防火副總指揮的職責,對“四庫”的撲火,防火工作沒有采取應有的措施和部署,卻用一臺消防車,保護自己的家院,致使國家財產遭受巨大損失。?
????李某某在指揮古蓮火場路北火區撲火過程中,不盡職盡責,在火邊明火被撲滅,火勢基本被控制住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執行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組織人力清理火場的命令,耽誤了撲火時機,以致其所負責的火區跑火,對古蓮大火蔓延成災所造成的重大損失負有部分責任。?
????莊某某在森林大火燒進育英林場,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時刻,違背省政府《春季護林防火命令》,脫離現場,未就地指揮、部署、檢查、落實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的工作,并對曾某某逃離現場指揮的行為未加制止。他對于育英林場遭受的重大損失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嚴重違反森林防火禁令。汪某某、郭某某給割灌機加油,不擦試外溢在機體上的污油,又原地起動;王某某、李某某在清林作業中吸煙,亂扔煙頭,又不捺滅,是造成森林特大火災的主要原因。?
????2.責任心不強,疏予職守。莊某某、包某某等7名案犯,缺乏起碼的社會責任心和職業責任感,不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防火命令,特別是在大火面前,不指揮、部署、檢查、落實撲火搶險和疏散群眾工作,而是貪生怕死,脫離崗位,保護自己家院,玩忽職守,使本來應當避免的損失未能避免。?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盡職盡責,忠于職守。保護國家的森林資源和人民的利益是國家工作人員擔負的一項重要使命,任何時候都要樹立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職責。對于那些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不認真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其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依法制裁。?
????2.認真執行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做到有部置、有檢查、真正落到實處。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排除。對那些不執行防火禁令,無視防火安全者,必須堅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