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作業時不慎將扳手脫落 扳手傷人
事件經過:2005年9月5日18時左右,1B引風機上方的電動葫蘆出現不能升降故障,山東新泰市巨力起重機械有限公司的2名維修人員到現場處理,工作人員將電動葫蘆開至引風機最北端的上方后開始消缺,在調整制動時,維修人員單士東不慎將一使用的扳手脫落,掉在電機平臺南側欄桿上,滑向地面,恰巧砸在路過此處進行現場巡視檢查的儀控專工秦愛民左腳第二趾上,致使左腳二趾近端趾骨骨折。
暴露問題:(1)外包工作人員高處作業時未采取防止使用中工具掉落的措施,保護他人安全意識不強。(2)工作人員接近危險區域時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防止對策:(1)教育并督促工作人員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工具袋,使用工具時工作人員必須將防脫繩系在手腕上、腰上,或拴在牢靠的架構上,防止工具脫落;上下傳遞工具、材料等必須使用繩子提吊或人工傳遞,嚴禁上下拋擲。其下方若是通道或有可能有人通過,則設置臨時圍欄、掛安全警示牌;或設專人監護,防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進入或接近作業區。外包隊伍由安全監察部負責,并加強現場監察工作。(2)組織召開全體管理人員和各班組安全員參加的專題會議,詳細分析這次輕傷事故存在的問題、吸取的教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3)各班組利用周四下午的安全活動時間,對這次輕傷事故認真組織分析和討論,對照事故防止對策,針對本班組、本崗位的工作特點,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反思自己在檢修作業中是否有危險點分析不全、措施制定不細、現場措施執行不力、習慣性違章屢禁不止等現象,并采取怎樣有效可行的措施確保在以后的工作中強化自保互保意識,做到“三不傷害”。(4)加強現場檢修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規范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和查處“三違”現象,使現場檢修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5)教育并要求員工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或我廠的有關規定,進入作業現場必須穿戴與作業要求相符的防護用品,對穿戴不符合的人員予以制止和糾正,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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