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綜合樓工程物料提升機吊籃墜落事故
??? 一、事故簡介?
??? 2001年8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某綜合樓工程發生一起物料提升機吊籃墜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
??? 二、事故發生經過?
??? 永州市某綜合樓工程建筑面積4000m2,磚混結構,共8層。建設單位未經報建、招標及施工許可手續,以合作開發名義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發包給無施工資質的鳳凰園某建筑公司,并于2001年2月8日開工。?
??? 該工程樓板為預應力空心預制板,采用了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然后由人力將板抬運到安裝位置。2001年8月5日,該工程主體已進入到第五層且已安裝完3層樓板,當準備安裝第4層樓板時,由8人自提升機吊籃內抬板,此時突然吊籃從5層高度處墜落,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的重大事故。?
???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技術方面?
??? 物料提升機不符合要求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都明確規定,物料提升機必須經過設計計算按規定進行制作并經主管部門組織鑒定,確認符合《規范》要求才可使用。而該提升機無生產廠家、無計算書且無必要的安全裝置,安裝后未經鑒定確認合格就在現場使用,導致了事故發生。?
??? 提升鋼絲繩尾端錨固按規定不應少于3個卡子,而該提升機只設置2個,且其中1個絲扣已損壞擰不緊,當鋼絲繩受力后自固定端抽出,造成吊籃墜落。?
??? 該提升機采用了中間為立柱,兩側跨2個吊籃的不合理設計,導致停靠裝置不好安裝和操作不便,給安全使用造成隱患,吊籃鋼絲繩滑脫時,因無停靠裝置保護,造成吊籃墜落。?
??? 該提升機架體高30m,僅設置一道纜風繩,且材料采用了《規范》嚴禁使用的鋼筋(φ6),明顯違反了規定,使架體整體穩定性差,給吊籃運行使用造成晃動帶來危險。?
??? 2.管理方面?
??? 現場管理混亂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該施工單位由于不具備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所以管理混亂。樓板安裝前無施工方案,作業前未向工人交底,作業人員也無起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提升機的安裝無專項要求,鋼絲繩卡子的安裝由電工完成,由于不懂相關要求安裝不合格,工作完畢無人檢查無人驗收;纜風繩采用φ6鋼筋這種明顯的違章情況并無人制止。物料提升機吊籃本應嚴禁載人,而該施工現場居然由現場生產指揮者提出物料提升機吊籃來載人,由此可見該承包隊資質差、管理知識缺乏到根本沒有能力承包施工工程,現場混亂,發生事故是必然結果。?
??? 建設單位違反報建程序是導致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建設單位違反《建筑法》規定,在工程承發包和施工過程中,不辦理報建、招標、監理及施工許可手續,逃避監督管理,私下發包給不具備企業資質、無管理能力、對物料提升機設備也不懂的施工隊伍,致使違反規定,無知蠻干,最終導致事故發生。?